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宅基地管控的越来越严格,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一户一宅。但是事实上很多地方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其实这违背了一户一宅的原则,但是也不用太担心。下面为大家介绍下一户多宅在什么情况下合法,一户多宅可以确权吗,拆除一户多宅补偿标准,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一户多宅在什么情况下合法
目前,农村宅基地规定的是一户一宅,也就是一户户口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拥有一户多宅的农民就比较担心了,其实一户多宅有时候也是合法的,那么一户多宅在什么情况下合法呢?
1、合法买卖多出来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买卖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如果是本村是按照规定转让流程到自己名下的,并且村里也是同意的,这样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就是可以享受合法权益的。
2、与父母分户后新建的房屋
以前很多家庭都有好几个宅基地,那么经过“一户一宅”确权之后,父母和孩子分户了,这样子女成年后就可以直接继承多余的宅基地,其实说白了也是“一户多宅”的一种,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享受“一户多宅”让孩子分户之后使用也是可行的。
3、宅基地总面积不超标
“一户一宅”中的一宅其实定义的一个宅子,那么有的是一个大宅子然后分了三份,这样看起来就和“一户多宅”似的,只要面积不超过确权的面积,把宅基地分成多少份是农民自己的问题。
4、合法继承来的房屋
在和父母分开之后,双方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之上都有自己的房屋,那么作为子女来说,宅基地之上的房屋他们是有继承权的,这样一来的话那么宅基地也就有了临时的使用权。
5、户口迁入
非转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很多村集体为了自身的利益,对于农转非的人不接受回迁,但是有一个情况准许户口回迁的政策后,因为相关部门的户籍政策冲突,以至于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此时也是合法存在的,不会被回收。
二、一户多宅可以确权吗
为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部组织编制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那么一户多宅可以确权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是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三、拆除一户多宅补偿标准
随着地方的发展,有很多的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这就牵涉到非常重要的拆迁补偿问题,这也是农村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下面为大家介绍拆除一户多宅补偿标准。
(一)农村房屋拆除的补偿
1、房屋产权置换,即相同地区按照房屋的现有面积拆一还一。
2、另划宅基地盖房,比如重新批宅基地盖房,补偿款一般是根据重建房子的成本价来补偿的。这个标准国家也有一定的规定,一般在400-700元/平方米的范围内,按照实际情况给农民补偿;一般人均的房屋安置面积为100-150平米;房子的区位补偿款为房屋的安置面积乘以补偿单价,一般为720每平米。
3、金钱补偿:这种情况只拿货币补偿款,补偿金额包括宅基地的地价以及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注意: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房屋区位补偿:720元/平方米 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二)农村房屋拆除的补偿标准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