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子签合同的时候,一般会涉及到两个概念,一个是定金,另一个是订金,那么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哪里?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文中了解一下,顺便来说说二手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退定金吗,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交易的定金(二手房买卖定金和订金)

  一、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哪里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哪里?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很大,例如在性质上、法律上等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介绍。

  1、性质上

  定金和订金 的区别是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但订金却不具备法律意义,只是我们平时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用语,只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法律后果上

  由于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味着购房者交了购房定金后,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违约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由于不是一种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对方违约,则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

  3、数额限制上

  由于定金是一种法律概念,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约束,所以定金不是想交多少就能交多少的,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则不一样,订金没有收到法律的限制,具体交纳的数额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多交一点可以,少交一点也没有问题。

  二、二手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

  1、二手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一般情况下,若是二手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则定金归卖方。因为定金在交付的同时,代表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了,不管是哪一方违约不想达成交易,都是适用定金规则的,即买方违约,其定金归卖方,而卖方违约,需支付双倍定金给买方。

  2、二手房定金是有属性的,一般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定金,它不同于订金,如果大家不想买了,是可以单方停止购买合程序的。但是,在购买合同的时候,有一方违约的话,那么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就无偿要求返还定金的定金,就是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那么就需要向,买房提供双倍返还的债务。

  3、因此,大家在与二手房原房东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其实如果大家不想双方互担责任户,承担风险的话,那么大家可以签订这个字的订金,这样大家在双方中的一方选择撕毁合同的时候,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退定金吗

  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退定金吗

  (1)一般来说,对于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要求退定金的。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这是对定金合同的一般情而言的。

  (2)但是,也存存证约定金合同之外的立约定金合同的情形,对于立约定金则不然。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所以,主合同是否成立不是立约定金合同是否成立的决定条件。

  2、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 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